疫情期间劳动权利保障,疫情期间公民权利保障

 admin   2024-03-12 15:28   18 人阅读  0 条评论

今年3月以来,不少工人因疫情居家隔离。6月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后,徐汇法院将支持企业稳岗就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化解劳动争议。关于妥善解决题。传染病流行。你的题由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叶晓晨回,他在疫情期间面临各类劳动争议,长期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情况1


当小张得知这个月工资低了很多后,她向公司查询,得知小张已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没有来上班。公司仍将小张视为缺席人员。小张前来咨询法官。


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COVID-19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责任归责”原则,法官认定该工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故意转移至中高风险地区,造成人员伤亡。故意聚集不遵守隔离要求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诊为新型冠状病肺炎(COVID-19)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无故密切接触者,依传染病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接受检疫治疗或医学观察时,应依疾病预防法规定,须接受检疫治疗或医学观察期,其期间之工资,应按正常工作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期满后仍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者治疗期限的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案例2


小李在疫情爆发前找到了新工作,疫情爆发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合同的签订被推迟。然而,疫情期间,小李勤勤恳恳地在家工作,公司也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件事,疫情推迟了签订劳动合同的题,这让小李非常担心。


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用人单位未立即与劳动者签订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何认定?


法官解释说,劳动合同约定了职位、工资、工作地点等重要条款,可以说是权利和义务的来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但疫情期间,如果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客观上无法及时依法与员工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解决办法有两种题1、改变传统的书面签名模式,与员工协商达成协议。使用电子形式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2通过协商等方式合理延长订立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如果有证据证明用户不顾客观多次表达了订立合同的意愿,即履行了协商义务,则认定用户不存在恶意。疫情结束后立即订立合同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但如果用人单位以疫情为由未提及订立劳动合同,则自用工后1个月起,须支付双倍未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且不扣除疫情期间。


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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