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admin   2024-01-07 03:28   22 人阅读  0 条评论

对于都想知道的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共几章几条的朋友们,本文都有详细的讲解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由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是人口稠密、资源丰富的地区。但由于地理位置偏远、人口密度大、经济快速发展等因素,吉林省安全生产题日益突出。为保障吉林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吉林省政府颁布了《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为指导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遵守。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由第一章至第八章,共8章63条。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定的范围和重要性,第二章“安全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业、公民等的责任和义务,第三章“安全生产”规定了第四章“安全检查”规定了安全检查的程序和内容,第五章“事故处理”规定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程序,第六章“宣传教育”规定了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第七章《安全生产保障》规定了安全生产的投入和保障,第八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吉林省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公民等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同时,《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还强调了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为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在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过程中,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截至2022年底,吉林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未来,吉林省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吉林省户籍管理办法暂行条例?1)分类明确户籍迁移政策。


1.在县级市、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居父母,可以申请本地居住。


2.在设区的地级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居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出租房屋的租赁期限在1年以上;


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正式聘用人员;


设立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第二、第三产业和社会团体;


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特别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特殊工种工作满一年的。


3.长春、吉林城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申请定居时,必须有稳定的住所和稳定的职业。稳定住所应当具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体实施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


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1.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现阶段,农民工进城落户,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林地、草原,必须充分尊重农民个人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收回。引导农民进城落户,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充分考虑农民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决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强行命令。


2.禁止未经合法征用手续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户”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征地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城镇居民禁止购买农村宅基地政策。


要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实际题。


1.对于落户城镇的农村居民,要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于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目前的劳动报酬题。子女入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赁和购买、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健康等突出题。


2.采取有效措施,为其他暂住人员在当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对给暂住人员学习、工作、生活带来不便的相关政策措施,要抓紧清理。需要修改的要认真修改,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今后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相关政策措施不应与户籍性质挂钩。


3.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暂住人员居住证制度,让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等暂住人员获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职业技能考试、计划生育、取得驾驶执照、申请机。动车组登记手续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融入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办法明确目标和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创造性工作。


注重研究论证。


有关部门要在全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各自职责深入研究,有序推进全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特别是要聚焦户籍改革中的重点难点,探索解决题的办法。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进程的新途径新方法


加强舆论引导。


牢牢把握舆论宣传工作的正确方向,聚焦户籍改革进程中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题,有效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户籍改革,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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